2014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定向招聘机关高层次人才公告
广东备考交流QQ群:179235718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镇战略,加强机关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研究,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决定定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招聘机关单位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对象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的全日制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共8名。
三、招聘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参照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满一年,经年终考核合格的,次年每年年薪增加5000元(三年为限)。除工资外每年还设有额外绩效奖金,按照年考核得分计算。实习期为3个月,实习期间,博士研究生每月工资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工资5000元。
(二)享受按《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等政策入户东莞的优惠,子女可入读公办学校。
(三)所有应聘者(博士、硕士)享受来莞考试优惠待遇:到东莞考试、体检等费用全免,考试期间免费安排食宿,报销到东莞长安的往返路费(跨省份的按火车票硬卧标准)。
(四)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由长安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统一管理服务,落实人才优惠政策,为聘用人员提供保障。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开拓创新精神,遵纪守法;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
五、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招聘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具体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如下:
部门序号专业或方向学历学位备注
长安镇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1经济学类(侧重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民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统计学等应用经济学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管理学类(侧重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等工商管理方向,及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方向、公共政策、发展管理等公共管理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法学类(侧重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经济法、财税法等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本科须为法学专业
4新闻传播、汉语言文学(侧重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等方向)、哲学(侧重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科学技术哲学等方向)、社会学(侧重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等方向)、政治学(侧重中外政治制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政治经济学等方向)、历史学(侧重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等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有媒体采编或文字工作从业经验者优先
5城市管理、城市建设、城乡规划等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包含工程硕士、博士
职位要求:文字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量化分析能力,熟悉调查研究的理论与方法,调研、分析、写作能力强,能进行调研课题研究,对时事政策有敏锐的洞察力,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优先。
备注:对攻读学位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但在上述专业或方向研究方面有特长的,可附上个人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成果、证书作为专业能力凭证进行报名,用人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虑。
六、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定向招聘高校就业信息平台、长安镇人民政府网站等网站和有关报刊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本次招聘活动以网上报名为主,网上报名者请下载《报名表》填写,并将个人简历等有关材料一齐发到我镇的招聘报名邮箱。近期我镇或组团到高校与意向求职者进行见面交流,具体以通知为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