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红河州红河县事业单位招聘92人公告(3)
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四)选岗
针对部分招聘单位采取同类型岗位合并为一个岗位进行招聘,经过专业知识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拟录用单位。
九、下推和递补
若出现考生资格复审、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弃权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下推和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予以办理录用手续。每个岗位只进行一次下推,下推人员出现资格复审、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的不再进行递补。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十、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一)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经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报批材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一式三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报考岗位要求为云南省内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册复印件。
(三)对新录(聘)用人员,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不超过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在服务期限内,新录用人员不得调离本县。
十一、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考过程邀请县人大、政协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可直接向纪检监察和人大、政协机关反映,也可在红河人才网留言板中的投诉建议栏投诉,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原国家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二、郑重提示
(一)简章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红河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考试各个阶段涉及到的时间,以“红河人才网”公布和相关的通知书即视为告之,人社部门不再打电话、发短信等其它方式通知到考生个人。
十三、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四、 本简章由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4623853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9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