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海珠区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247名。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中学教师52名,小学教师150名,幼儿园教师40名,启能学校教师4名,少年宫教师1名。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幼儿园教师职位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社会人员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4、中小学校、启能学校、少年宫教师职位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其中,社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从化)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身体健康。
7、无违法违纪行为。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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