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株洲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招聘教研人员公告(2)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高的确定。
(四)考核和资格复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名单,经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后,对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其他事项
(一)试讲、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未尽事宜,由株洲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株洲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28681082
株洲市委党校纪检监察室:0731-28685663
中共株洲市委党校
株洲行政学院
2014年5月23日
附件1:附表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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