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招聘教师247名公告(3)
按招聘职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最近3个月内由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
经考试考核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
(一)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9185372或89185395(资格条件咨询)、(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可登录海珠区教育信息网 (www.haizhuedu.net)校园展示区。
附件:1.2014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3.专业目录
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珠区教育局
2014月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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