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深圳龙岗区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420名(5)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4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四)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2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1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09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五)属2012年、2013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九)招聘查询网址及报考咨询电话如下: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2.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
3.咨询电话:
党群系统岗位:0755-28909791;
教育系统岗位:0755-89551913;
卫生系统岗位:0755-89551023;
其他岗位:0755-28905246。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事业单位2014年5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含党群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政府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共4个表);
附件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4年5月22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