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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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0:00至6月20日24:00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号)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范围及对象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其中:岗位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就业条件不限;岗位2和岗位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是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招聘岗位、人数
1.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2. 招聘岗位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3.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特殊岗位(野外、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地下水下作业等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 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岗位1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免笔试进行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2014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8.201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相应的相关资质(格)证书,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于2014年7月23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9.报考就业条件不限的岗位应聘人员,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或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属企业在职职工还须提供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凭证。
10.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1.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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