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江门恩平市招聘机关雇员公告(3)
(三)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四)考核和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职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人选。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在恩平人才网(http://www.eprc.cn)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
(五)雇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雇用通知。雇用人员持雇用通知书办理报到、人事关系及档案转移、雇用合同签订等手续。雇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雇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雇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2012年聘任的大学生村官、社区选聘生、“三支一扶”人员须在聘用前取得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否则不予雇用。
(六)递补雇用
为保障用人单位及时补充雇员缺额,在没有重新设考和本次招聘结束半年内,若用人单位新聘雇员因各种原因解除雇用合同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人社局审批可递补雇用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序下一名并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且通过体检、考核和公示等程序后办理雇用手续。
(七)监督管理
报考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恩平市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7727423 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职员与雇员管理办公室)
附件: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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