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信宜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和信宜市教育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以上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2、拟调入信宜市任教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的外地教师。
3、“三支一扶”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至2014年6月止)。
二、招聘名额
经我市编委批准,同意2014年秋季招考教师200名(含已提前特招教师39名,参加广东省2014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98名),本次公开招聘市直学校教师名额共63名。
(一)中小学教师:政治3名、语文14名、数学12名、英语5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4名、历史3名、音乐4、美术2名、体育5名,共57名。
(二)幼儿教师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学历专业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以上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中,城区高中教师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历以上且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幼儿教师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生。
2、“三支一扶”支教的毕业生可按本人学历、教师资格证对应专业报考。
(三)年龄要求:
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即1996年6月30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资格要求:
1、中学教师招聘:具有相应科目的中学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招聘: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幼儿教师招聘: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五)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及聘用: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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