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江门恩平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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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6月5日(星期四)至6月7日(星期六)
报名地点: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座培训楼2楼(恩平市冯如广场侧)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江门市面向基层定向招聘机关雇员事业单位职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恩平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名,2014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聘用。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
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三)工作年限
报考者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以2014年6月30日为界。
招聘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以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本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3年及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本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恩平市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社区选聘生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含2012年招募的)。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没有指定“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的岗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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