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工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湖南工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与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4—3452013 戴老师 袁老师
湖南工学院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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