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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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6月11日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人规〔2009〕4号)和《深圳市龙岗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深龙人〔2005〕32号)规定,经区委组织部批准,我办决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考6名辅助管理类雇员、1名专业技术类雇员,岗位详见《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具体职位条件要求,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证或B证)》(以下简称《合格证》)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4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反国家计生政策情况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2014年7月31日之前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3.招聘相关资格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4年5月31日。如:职位要求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是指2013年5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4.在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作为毕业生工作经历时间;
5.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一天),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龙岗区政府办公大楼1215室。
(二)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证或B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相关材料要求:1.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文凭验证证明;2.工作经验证明需盖工作单位印章并提供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保缴交记录;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己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4.要求中共党员的需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证明。
上述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后5日内补齐外,报名截止时间届满时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不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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