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云南昆明寻甸县农业局等11个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九、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执行。
十、监督电话
寻甸县纪委监察局:0871—62662245;
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2662521。
附件:
1.《寻甸县2014年农业局等11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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