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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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 [2014]3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的资历计算,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 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可的方式。需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学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下载)。(网上报名请将材料发送至shdxrsc@163.com;现场报名地点在学校行政楼3楼301室,联系电话:024-56860011)。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毕业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或有虚假信息,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或者不能完整提供有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