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曲靖陆良县招聘教师公告(5)
十、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考试和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存在不可预见因素除外),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
十一、本方案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0874-6203896
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874-6222912
监督电话:陆良县教育局:0874-6213572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6203899
陆良县纪委:0874-6225561
附件:1.附表1-陆良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良县教育局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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