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合川区人民医院招聘非在编护士公告(2)
七、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1、公示合格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后按照《合川区人民医院非编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享受医院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医院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本简章由合川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合川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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