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珠海市民政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在市民政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8597723,联系人:曾女士;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8597716,2311802,2311192。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珠海市民政局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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