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2)
(三)笔试
笔试视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而定。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含)拟雇用名额的10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成绩高低排序,前6名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待电话通知。面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
(五)确定拟雇用人选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拟雇用人选;不进行笔试的,直接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雇用人选。面试结束后,如总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确定拟雇用人选。
各阶段考试成绩、人选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公布。
(六)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
体检由区经济促进局统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由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采取到报考者原单位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雇用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将统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公示7天。
(八)办理雇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经济促进局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五、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招考咨询电话:28948203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2014年6月1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