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
(二)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5的要求,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2、资格复审: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在相关网站上通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婚人员还应提供结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由指定的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命制。面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生的考试名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生的考试名次。考试总成绩及考生考试名次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员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产生,依据考生考试名次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科协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拟聘岗位和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1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报考咨询电话:020-61106272、61106221;
举报和投诉电话:020-61106236。
本公告由广州市科协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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