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广西皮肤病医院) 招聘公告(2)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其他条件;
4、具有《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薪酬待遇 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工资及福利标准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招聘信息于2014年6月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本单位网站上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2014年6月20日—6月27日在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人事科。(报名时间按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双休节假日除外)
3、所需材料:报考者持报名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工作证(在职人员)、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2014年应届毕业生7月未能提供有关学历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需求人员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须经报请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应聘序号1-5号岗位的考生免除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应聘序号6-7号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6-7号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列入总成绩,只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
面试通过答辩、双向沟通来测评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素质、能力特征、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人际关系、计划组织、自我认知程度以及应聘动机等。满分100分。由单位成立面试考评小组,成员由我所相关科室面试考官、卫生厅指派的面试考官、人事厅指派的面试考官以及外单位专家,7名成员组成。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面试考评组人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24小时内在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六、考核与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
1、考核:考核工作由我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招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基本信息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区卫生厅、人事厅、编委审批后办理关系转移、入编聘用等手续,享受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八、组织领导
成立区皮研所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卫生厅人事处指导以及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由所相关科室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九、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联系方式:gxpfrsk@163.com
联系电话:0771-2317300
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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