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及以上职称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届硕士和本科生须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试者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
2.笔试按照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对特殊紧缺专业达不到3:1的,经请示云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3.笔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对特殊紧缺专业达不到1:2的,经云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以试讲、回答提问等方式进行,其他岗位主要以实际操作、回答提问等形式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员,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学校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德宏师专校园网及校内公示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692—2122111(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2137201(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审处)
附件:
1.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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