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新疆 > 招考资讯 >2014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聘公告(4)

2014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聘公告(4)

A+ A- 2014-06-15 09:23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0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学校视情况提出是否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新疆教育学院2014招聘岗位.xls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1234  共4页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