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坪山新区经济服务局招聘专业人员公告(2)
(二)工资相关待遇
1.试用期工资面议。
2.全日制博士。全日制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年)试用期间工作业绩优秀者,单位个人双方满意,录用后可以通过选聘程序进入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期间,工作表现积极,工作业绩优秀,双向选择后可以通过招考程序进入正式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应聘方式
在报名期限内,应聘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psxqjjfwj@126.com或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本单位。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坪山段333号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528室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5903828850755-28339242
方先生电话:137255697380755-84637572
郭小姐电话:134186033090755-84622665
深圳市坪山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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