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巴州库尔勒市社区事业岗招聘公告(3)
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后,由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党委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不合格的,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的社区事业岗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社区事业岗位参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参加企业单位养老统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其他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核定,工资福利经费纳入县市财政,工龄计算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给予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
报考社区事业岗的考生录用后必须在社区服务,不得擅自调离岗位。调离岗位者视为放弃享受社区事业岗所有待遇。
(八)培训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和“双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库尔勒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kel.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库尔勒市委社区党建办 电话:(0996)2168112
库尔勒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电话:(0996)2168521
监督电话:
库尔勒市纪检委监察室 电话:(0996)2168609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库尔勒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库尔勒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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