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招聘教职员公告(2)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的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30%+试讲*40%+面试*30%,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学科教学业务和心理测试两部分内容。学科教学业务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按30%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在心理测试结果为A或B级,且教学业务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内,依学科教学业务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学科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时,符合试讲条件人员全部入围。
考生笔试成绩、各学科入围试讲人员名单及试讲具体事宜,于笔试后2日内在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珠海市第一中学网站公布和珠海市一中西门张贴。
2.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讲授高中课程内容。试讲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试讲结束后,依试讲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体检及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各学科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后当日在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珠海市第一中学网站及珠海市第一中学西门张贴公布。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高栏港经济区和珠海市第一中学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所聘岗位根据学校空岗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305黄老师。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由高栏港经济区社会工作局、人社局、纪委部门等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756- 7268305(区社会工作局)、7268505(区人社)、7718656(区纪委)。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2014年8月20日前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未能在2014年10月25日前办完调动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附件:1. 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学科、人数和条件一览表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