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肇庆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2)
试教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知识和课堂教学能力。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30%、试教占30%的比例(岗位6、11、12、14、18、26的面试和试教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四)聘用和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肇庆高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在职教师能否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视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定。
四、注意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所有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广东肇庆高新区教育局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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