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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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7月11日09:00时至2014年7月15日17:00时止
为加强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经贸会展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广州经贸会展服务中心是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广州会展业行业规范和标准拟定、行业统计分析、决策论证、资产项目评估等相关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性工作及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宣传推广、对外合作交流、数据库建立分析及承办政府性展会、拓展广货市场经贸会展活动等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招聘专业参照附件《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执行。
三、应聘人员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财务出纳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条件
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应聘人员,须于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招聘条件中所涉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4年6月30日;应聘人员须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1日09:00时至2014年7月15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通过初审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共45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面试前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退费。缴费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9:00时至2014年7月18日17:30时止。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14年7月23日09: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能开考;管理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考人数;专业技术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穗人社发〔2014〕108号文规定,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截止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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