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招聘公告(3)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上将拟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 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信息中心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7月31日。岗位要求“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职称资格证书的,如已参加该资格证书的全国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尚未领证的,视同取得证书。
(二)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岗位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09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兼职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六)咨询电话:83460740。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
3.计划生育调查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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