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民政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技能操作: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岗位笔试、技能操作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和表达能力等。
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技能操作、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笔试、技能操作、面试和体检。
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民政网站公布;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放弃体检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取得证明;应届毕业生应于 2014年7月31日前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
附件:1. 湖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 湖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报名点联系表
咨询电话:0731—84502094(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4502083(厅监察室)
湖南省民政厅
2014年7月1日
附件:附件.doc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