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湛江市遂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对确定为体检的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试成绩、面试对象名单、体检对象名单及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名单,将按相关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
经体检、考察、公示,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
拟聘用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为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七、其他事项
(一)遂溪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县纪委监察局监督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有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相关信息可登录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四)本公告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759-7771010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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