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梅州平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6人)(2)
3、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平远党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限为一年,期满后,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此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在本县服务5年方可调出县外(报考平远公务员除外)。
五、相关事宜
1、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录用后逾期不报到或报到后擅自离职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的三天内,向平远县人社局提出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本公告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平远党建网上发布。
5、本公告由平远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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