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8月,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地点: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十楼会议室。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者(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6日),笔试成绩加5分。
(二)面试
面试人数: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
面试对象的确定:各职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面试分数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内容:岗位素质、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总成绩及考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时间: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六、体检和考核
(一)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行。
七、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受聘人员在我院最低服务期5年。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与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八、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示、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市卫生计生局网站(http://www.stwsj.gov.cn)
汕头第四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gdstsy.com)。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联系部门: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保科;
2、联系电话:0754-88201784-609;
3、监督电话:
0754-88201786(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办公室)
0754-88547977(汕头市卫生计生局人事科)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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