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广州市越秀区经济贸易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经济贸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186365;监督电话:020-37663343
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经济贸易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广州市越秀区经济贸易局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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