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玉林高级中学初中部招聘教师公告(3)
(三)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加分。
1.专业技术资格类:
中学高级教师:3分;
2.业务工作先进类:
⑴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5分;
⑵自治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八桂名师)、玉林名师、玉林“十佳教师、校长、班主任”:3分;
⑶玉林市骨干教师、玉林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2分;
3.讲课比赛类:
经逐级选拔和推荐,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与任教学科有关的讲课比赛获奖才能加分。
⑴全国一等奖:5分;
⑵全国二等奖、省部级一等奖:3分;
⑶全国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地市级一等奖:2分;
以上加分情况共有三类,未列出的项目不予加分。同一类只计得分最高的一个项目。三类加分合计为总加分。
五、成绩计算、同分数处理办法及成绩公布
1.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说课成绩×60%+加分。
2.同分数处理办法: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以说课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说课成绩都相同时,以加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说课成绩、加分都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说课成绩、加分、学历都相同时,以从教时间长者优先。如此还不能区分,由玉林高中初中部公开择优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总成绩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玉林教育信息网和玉高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说课成绩+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组织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市教育局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玉林教育信息网及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调动入编及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办理受聘人员的调动手续。受聘人员享受本市市直学校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公开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85868(市教育局监察室)
十、本公开招聘公告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775-2684011,玉林高中0775-2684866
附件:
2.2014年玉林高级中学初中部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报名后下载)
玉林市教育局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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