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学术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或优秀博士直接进入面试和考核程序,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考察成绩。其他人员参加笔试后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⑴ 笔试时间:暂定于2014年7月26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⑵ 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学校人事处通知为准。
⑶ 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及从事岗位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教学岗位面试分为两个环节进行,第一个环节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查(占 50分),第二个环节为综合面试(占50分)。
⑴ 面试时间:暂定于2014年7月2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⑵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学校人事处通知考生。
(二)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员,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公示
(一)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二)公示
学校在校园网(www.lcnc.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学校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与学校签订正式服务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所在部门考核,考核合格者,学校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拟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83-8882027
联 系 人:施老师
附件一:云南省教育厅2014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人数(面向社会招聘“双师型”教师)
附件二:云南省教育厅2014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人数(面向应届毕业生)
附件三: 考试报名登记表
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一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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