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妇联招考普通雇员公告(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妇联网站上公示7天。
七、雇用
1.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有关文件规定的,由市妇联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2.市妇联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7月8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