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玉林陆川县人民武装部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警卫(2)
(三)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分析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到相关部门办理入编手续。
八、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参照军队内部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如违反军队管理规定,依有关法规处罚直至开除。
(二)待遇:聘用人员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县人武部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跟踪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775-7222795
监督电话:0775-7226660
陆川县人民武装部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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