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潮州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2)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1、笔试时间: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的内容: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
管理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技术岗位:工程造价和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的计算:以满分100分计,由命题单位评卷计分。
5、笔试成绩的公布: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
6、查分: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考试组织单位书面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考试组织单位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计算:以满分100分计,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结束后,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岗位招聘数限额末位出现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抽签确定排名。
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待定
笔试、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待定。
考察时间:待定
入围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是否违反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公示时间:待定。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属在职人员的,由聘用单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属新参加工作的人员,由聘用单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成人类大中专毕业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吸收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属农村户口的县公安部门给予办理“农转非”手续。
被正式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期间不得调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的薪酬等待遇。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可按同一岗位入围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本方案没有明确事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饶府【2014】8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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