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郑州大学医药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7.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郑州大学、河南省(郑州大学)医药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对2014年毕业生,待毕业后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凡毕业后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8.人员聘用及待遇。
(1)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在报名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应在报名结束两天内和各招聘单位考试时间应提前三天报省人社厅事业处;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由河南省(郑州大学)医药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负责解释。
河南省(郑州大学)医药科学研究院地址:郑州市大学路40号
医药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371—66658206。联系人:秦老师
医药院报名信箱:qdydyx@sina.com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9690389
郑州大学人事处:0371-67781210
附件:河南省(郑州大学)医药科学研究院2014年招聘人员一览表点击下载
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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