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惠州惠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有关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调动。
十一、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8812198。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试讲)、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十二、本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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