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公告(2)
4.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及岗位技能测试总得分,将分数从高至低排序,确定招聘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5.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区机关服务中心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电子政务平台OA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替补。
三、入职手续
确定录用的人员按照《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员工手册》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由区机关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入职后薪酬待遇按照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合同制员工薪金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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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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