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职教专业课教师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转正定级。
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本县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离开教育系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和垫江县教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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