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广东珠海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公告(2)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闭卷形式,主要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按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采取教学试讲、问题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课堂教学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三天内在“三网”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三网”公布,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录人员并公示
考生经体检、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确定为拟录人员。拟录人员名单将在“三网”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
考生如发现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报主管部门认定后,按照《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三年。
被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808361、3808316(市技师学院);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271、2128205(市人社局人事监察科、纪检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1.珠海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
3.珠海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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