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普洱澜沧县招聘专技人员公告(2)
(二)考核
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如没有递补人员将不再递补岗位取消。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七、其他要求
1.参加特殊招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如没有递补人员取消岗位: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试或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八、组织纪律
1.此次特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若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违反有关考试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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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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