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雇员招聘公告(2)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7月25日,例如最高年龄35岁指1979年7月25日之后出生。
(二)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附件4)、《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177号,附件5)等相关规定文件。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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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5、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doc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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