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方案(2)
2、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7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程度等。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2)应聘其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及职业态度等。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任岗位资格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博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同类人员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11066(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11107(院监察室)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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