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衡阳市常宁二中培元中学教师选聘方案(2)
四、选聘原则
1、坚持凡聘必考、专业对口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选聘程序、方法及要求
1、上报方案及发布选聘信息
在常宁市教育信息网上发布选聘信息。
2、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2014年8月3日
报名地点:常宁二中培元中学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礼泉:13873455873 张 琳:13975492165
报名时交一寸免冠相片2张,办理准考证。学科报考人数应多于学科选聘计划数(至少要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
3、资格审查。
报考时须由本人递交下列证件资料: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高中或初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选聘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负责对选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试教前复审、聘用前终审,并贯穿选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4、考试(笔试和试教)。参考人员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及试教。笔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难度相当于高考水平。
笔试时间:8月4日上午9:00—11:00。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并张榜公布试教人员名单。
试教时间:8月4日下午2:00开始试教。
5、成绩公布。
参加试教人员按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计入总分。
教师选聘实行“三榜定案”,即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试教人员名单、试教成绩、综合总成绩及排名。
6、被我校选聘的教师必须到原单位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学校汇总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办理异动手续。
常宁二中培元中学教师选聘工作小组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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