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招聘非在编临床护理人员公告(2)
七、公示
试岗合格者,对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八、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招聘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编外),享受我院招聘护士待遇。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九、招聘纪律
为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由招聘监督小组监督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人力资源部40401160 护理部4040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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