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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招聘中哈合作中心安检人员(2)

A+ A- 2014-07-23 19:36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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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能测试

  根据报考的岗位,体能测试人员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据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由公安局负责制定。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按实收取。

  (六)调剂

  根据报名情况、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结果,如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公安局报请管委会批准可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公安招聘巡防队协警考察表》,由公安局商人社部门负责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霍尔果斯政务网站(网址:http://www.xjhegs.gov.cn/)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核实上报。

  (九)聘用与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商人社部门报管委会批准后再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待遇。聘用人员工资由开发区财政统一承担,同时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为1210元(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按照开发区聘用人员标准3200元执行,同时享受住勤补贴及延时津贴共计1000 元。食宿、服装由公安局解决。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999)8794268(纪检监察室)

  本《简章》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璐 潘研生 郇鹏坤

  联系电话:13619971060 18909999070 18699909508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

  附件1---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2014年公开招聘合作中心安检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安检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安检工作人员考察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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