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招聘工作人员80名公告(2)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到规定比例。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在云南人才网上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详见附件二;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及证明本人工作经历、资历、能力、业绩成果、党员关系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自荐材料(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5)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由云南人才市场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云南人才网上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根据每个拟引进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按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政治素质、学习情况、工作绩效、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1.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云南人才网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公示及聘用: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云南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由新区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待遇遵照新区政策与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招聘人才工作。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名、笔试、面试等委托云南人才市场具体组织实施。其他环节由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党群工作局牵头云南人才市场配合开展。
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传真):(0871)65156661-转2308。
云南人才市场咨询电话:0871-63603131、63602794。
地址:昆明市圆通街58号连云宾馆2号楼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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